Messages: Romans 4:1-12 Abraham Justified by Faith 1 What then shall we say was gained[…]
主後2019年3月10日 主日信息 :羅馬書4:1-12 以亞伯拉罕為例 1如此說來,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着肉體得了甚麼呢? 2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,就有可誇的;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。 3經上說甚麼呢?說:「亞伯拉罕信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」 4做工的得工價,不算恩典,乃是該得的; 5惟有不做工的,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,他的信就算為義。 6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。 7他說:得赦免其過、遮蓋其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。8主不算為有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。 9如此看來,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?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?因我們所說,亞伯拉罕的信,就算為他的義, 10是怎麼算的呢?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?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?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,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。 11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,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,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,使他們也算為義; 12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,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,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。[…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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