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日信息:基督徒基本課程(12)─基督徒的家庭生活(1)丈夫與妻子 一、 家庭是神所設立的(創2:18,22-24) 18 耶和華 神說:「那人獨居不好,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。」…23 那人說:這是我骨中的骨,肉中的肉,可以稱他為「女人」,因為他是從「男人」身上取出來的。24 因此,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(創2:18, 23-24) 為著實行神的計畫(創1:27-28) 27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,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。28 神就賜福給他們,又對他們說:「要生養眾多,遍滿地面,治理這地,也要管理海裡的魚、空中的鳥,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。」(創1:27-28) 這是男人與女人所合成的單位,為著在愛中並在神的恩典中學習一同地生活 這是我們所成長的環境,能影響我們,甚至決定我們的所是[…]
Lord’s Day Message: Basic Lessons for Christians (12) – The family life of Christians (1)[…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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